1空调维修(一空调维修工从4楼坠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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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绍兴晚报的报道:“有人坠楼了!”7月10日上午9点15分,家住越城区城南街道华通花园的孟女士听到儿子惊呼,急忙来到窗口,看到对面3幢有人坠楼,连忙报了警43岁空调维修工坠楼身亡救护车很快赶到了现场,医护人员为坠楼者做了初步的急救措施后,把他送往附近医院抢救。

“很响的一声,还以为是有人把什么东西扔下来了,没想到……”想起当时情景,孟女士仍然惊魂未定据悉,坠楼者桂某今年43岁,是一名空调维修工,系小区业主自行联系上门维修事发时在该小区3幢4楼室外为空调添加氟利昂,却意外坠楼。

最终抢救无效,于当天上午10点20分被宣布死亡孟女士称,维修人员作业时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,是导致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事情发生后,不少网友在绍兴晚报公众号后台留言留言中除了惋惜逝者,不少网友提出这类问题:像这种情况业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,请维修工上门怎样才能避免悲剧发生?。

请维修工上门应注意啥每年入夏后,空调的安装与维修业务量骤增,空调安装维修人员发生意外的情况也不在少数,几乎每年都有类似报道2019年6月,家住上虞区曹娥街道某小区4楼的胡某因拆装空调需要,直接联系了唐某,唐某还带上了主动要求前往的安装工小李。

没想到,在安装空调作业中,小李离开房间爬出窗户至室外设备平台拉空调铜管时,不慎坠落受伤,后于同日死亡因小李未取得相应的工作资质,且其至室外作业时未采取安全保障措施,安全防范不到位,未尽到对自身安全的合理注意义务,应对自身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在法院最终判决中,死者小李自负30%的责任小李主动要求帮助唐某安装空调,双方成立帮工关系,唐某作为被帮工人,其未尽到对帮工人小李安全的合理注意义务,应承担相应的责任,经法院判定,被告唐某应承担原告各项损失40%的赔偿责任,计人民币48.12万元。

雇主胡某虽提出唐某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,但法院在审查中发现,该证书已超过有效期,最终法院判决,胡某承担原告各项损失30%的赔偿责任,计人民币36.09万元在这样的案件中,法院是如何判定事故双方的责任呢?浙江泽大(绍兴)律师事务所陈国山律师认为,业主和上门维修工的关系,一般属于业务承接关系。

业主在维修工上门时,应该确认该维修工是否有相应的资质“假设业主知道维修工没有资质,还让他维修,那么出了事情后,业主要承担的责任较多”陈国山提醒,业主在维修工上门时,应该首先查看对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,并保留证据。

高空作业要有安全绳那么,类似的空调维修作业,操作工又需要哪些资质呢?记者采访了尊仆家政公司的负责人大山大山告诉记者,不同工种的维修人员有不同的资质,以空调维修为例,由于涉及到高空作业,就需要特种作业操作证。

此外还需要电工证、制冷工证、焊工证等“我们的操作人员上门的时候,这些证就是挂在脖子上的如果涉及到高空作业,一般需要两个人,主要操作人需要佩戴安全绳等安全设备,另一个人保证主要操作人的安全”大山说,“一般正规的家政公司,都会给维修工上保险。

但是假如这个维修工并不是通过正规平台找的,而是雇主私下找的,或者在操作中,因为雇主要求违法操作导致人员伤亡的,那么这些责任则需要雇主承担”“其实不仅是安装空调,家里出现什么问题请维修工上门维修,都是非常平常的事情,大家也不会在意这些细节,不过当意外真的发生时,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,所以为了规避风险,还是建议找有资质正规的维修平台。

”陈国山律师提醒举报/反馈